近日,汕尾市教育局印发了《汕尾市教育局关于2020-2021学年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0—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防组〔2020〕92号)要求,2020-2021学年第○一学期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;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;高三年级可根据实际适当延迟放假。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统一于2021年2月22日开学。
各职业技术学校、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放假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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